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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等七省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,涉及多项VOCs治理整改措施

2017-12-29
  • 天津等七省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,涉及大气、水、土壤环境治理的531项整改任务;

  • 七省市的整改方案中,加强和推进VOCs综合治理,特别是石化等重点行业VOCs整治是其中的重要内容;

  • 2018石化与煤化工VOCs论坛1月25-26日山东泰安举行,先进VOCs治理装备及其工程应用案例,将是重点议题。

 

201614日,被称为“环保钦差”的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亮相以来,中国刮起一场场环保“风暴”。2017年,中央环保督察继续发力,目前已经实现对全国31个省份的全覆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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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4月至5月,中央环保督察组组织了对天津、山西、辽宁、安徽、福建、湖南、贵州等七省市的环保督查,并于20178月完成了督查反馈。近日,环保部网站公布了七省市的督查整改方案,共确定了531项整改任务,涉及大气、水、土壤环境治理攻坚,其中天津市49项、山西省60项、辽宁省58项、安徽省144项、福建省72项、湖南省76项、贵州省72项。

 

2017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收官之年,各地都在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。挥发性有机物(VOCs)作为重要的大气污染物,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对七省市反馈意见问题中涉及多个VOCs排放问题,而在七省市公布的督查整改方案中,提出了强化VOCs治理,并对具体问题给出了整改时限、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。

 

--天津市

 

整改措施中涉及VOCs的内容为:

 

天津市的督查整改方案中,提出了强化VOCs污染治理。以石油化工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,开展VOCs污染综合治理。2017 年完成石化企业VOCs 综合整治,76 项重点工业企业综合治理工程,工业涂装行业建立有机废气分类收集系统,严格禁止露天喷漆作业,基本完成家具制造业、包装印刷业治理,有效控制医药农药行业排放。

 

对于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涉及VOCs整改措施清单:

 

天津市VOCs重点排放企业450重点企业450 多家,年均VOCs排放量约4.16 万吨。其中位于滨海新区的大港石化、天津石化、中沙石化三家大型企业年排放量约2.8 万吨。督察期间现场检查及监测发现,大港石化苯储罐未加装油气回收装置,重整再生工段排放烟气中苯、甲苯和二甲苯排放浓度分别超标2 倍、13.5 倍和21 倍。天津石化重整再生工段排放烟气中苯排放浓度超标1.7 倍,2017 3 10 日企业自行监测结果显示,污油罐脱臭装置、酸性水罐脱臭装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超标561.9 倍和408.2 倍。中沙石化泄漏检测与修复(LDAR)工作不规范,部分组件首次修复时间未达到标准要求。同时,现场检查发现,滨海新区天津星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自2013 年起违法进行大面积露天喷涂作业,仅2016 12 月承揽的一项工程就使用涂料10 万余升,大量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,方圆几公里内均能闻到刺激性异味,滨海新区环保部门对此监管缺位。

 

责任单位:市环保局牵头,市工业和信息化委,滨海新区党委、政府。

 

完成时限:2017 12 月。

 

整改目标:分阶段、分行业推动完成VOCs污染综合治理,2017 10 月底前实现全市VOCs排放重点工业企业治理全覆盖。

 

整改措施:

 

(一)加大监督执法力度,立即组织对大港石化、天津石化、中沙石化等重点石化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和监测,对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予以处罚,并责令迅速进行整改。加频加密对重点石化企业执法检查,一旦发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,严肃查处。

 

(二)2017 7 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重点行业VOCs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》,分行业推进工业源综合治理、分领域实施城市建设及生活源综合治理,逐项明确路线图、时间表、责任人。

 

(三)推进医药、农药等化工类,汽车制造、机械设备制造、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,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 综合治理,对全市452 家重点企业和1574 家一般企业建档立卡,逐一落实治理和管控要求。

 

(四)2017 10 月底前,全面完成76 项年度治理任务,实现重点源治理全覆盖。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,采暖季依法实施停产整治,纳入各地冬季错峰生产方案。

 

(五)大力推广使用低(无)VOCs 含量涂料、有机溶剂、胶黏剂、油墨等原辅材料,配套改进生产工艺。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(LDAR)工作。严格控制储存、装卸损失排放。

 

--山西省

 

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中指出2016 年以来,随着经济形势有所好转,全省煤电焦铁等产能负荷明显提高,但一些地方环境投入和监管没有同步推进,甚至放松治污要求,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增加,全省多数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恶化。

 

山西省提出了在2017 年全面实现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确定的PM2.5 年均浓度同比2013 年下降20%左右的目标,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改善的整改目标,并且在整改措施中提出了要突出抓好散乱污企业取缔、重点行业达标排放、重点行业VOCs 排放治理的工作,完成重点领域VOCs和无组织排放治理等涉及VOCs的内容。

 

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中还指出太原市2016 年大气环境质量恶化明显,20171-5 月,PM2.5PM10 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上升达41.5%23%。但太原市认识不足、重视不够,重点环保工作进展缓慢。

 

对此,山西省提出了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考核指标的整改目标,并且在整改措施中要求推进VOCs 综合治理。推进钢铁、焦化、医药、农药等化工类,汽车制造、机械设备制造、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,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 综合治理。在2017 10 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,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,实施停产整治,纳入冬季错峰生产方案。

 

--辽宁省

 

辽宁省公布的整改方案的主要举措中,提出了推进VOCs污染物治理,2017 年完成加油站、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。

 

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中指出,大连市大孤山石化产业园、松木岛化工园风险源企业集中,环境安全隐患较大。

 

对此,辽宁省制定了严格产业园区管控,提高园区安全、环境风险管控和应对能力的整改目标。在整改措施中提出了加强废气企业排查和治理,摸清园区所有废气排放企业,加大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排放重点源治理力度,建立VOCs 排放企业档案和排放清单,推进企业按时完成VOCs 整治任务。全面清理整顿园区化工生产企业,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的,立即予以关闭;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、经限期治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,坚决予以关闭。

 

--安徽省

 

安徽省公布的整改方案的重点举措中,提出了加快VOCs治理进度。实行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,全面开展石化、化工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。到2020 年,全省VOCs排放量比2015 年下降10%以上。

 

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中指出,东至经济开发区部分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严重,异味明显,企业异味扰民突出。对此,安徽省提出了综合施策,加强企业VOCs废气治理和排放管控,确保企业VOCs达标排放,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废气异味扰民问题的整改任务。

 

--福建省

 

福建省公布的整改方案的主要举措中,提出了深化VOCs 专项治理,重点整治石化、化工制药、包装印刷、工业涂装等行业,实施一批VOCs 治理工程项目。

 

--湖南省

 

福建省公布的整改方案的整改措施中提出了,全面推进VOCS污染治理,2017年基本淘汰剩余的黄标车;启动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、家具制造、食品加工和医药生产等行业的VOCS 综合治理,继续抓好加油站、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。

 

--贵州省

 

贵州省公布的整改方案中,虽然没有明确涉及VOCs治理的整改任务和措施,但也提出了要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“双十”(十大污染源和十大行业污染治理)行动。